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是陕西师范大学执行涉外政策、协调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,其主要职责是:起草全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;为学校领导提供咨询;协调全校外事活动,为院系的教学、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服务;负责学校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、实施;校际交流计划的统筹管理,包括计划的制定、协议的拟订、交流项目的实施和运转情况的跟踪管理、服务;外国留学生和研究学者的归口管理,包括发展规划的制订、参与招生、外事和教学管理、生活服务;外国专家的聘请、报批、外事和生活管理;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;境外办学的联络、审核和报批;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和学生因公出国(境)护照、签证(通行证)的办理,教职员工因私出国(境)校内有关手续的办理;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务。
港澳台办公室 是处理与港、澳、台地区有关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事务的专门机构。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兼任。